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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鸿蒙 "商标注册被驳回后,华为将被迫重新命名其移动操作系统?

发布时间:2021-11-9 分类: 行业资讯

华为全新分布式操作系统,鸿蒙,成立以来一直如火如荼。去年底,HarmonyOS2.0手机Beta版发布,华为P40和Mate30参与了优先实机公测。截至目前,部分小伙伴已将华为手机升级为鸿蒙系统系统。两天前,HarmonyOS2.0开发人员的beta版本开始了新的公开Beta招募。包括华为nova 6在内的众多nova机型加入了第二轮真机公测。然而,当鸿蒙, 华为,的操作系统项目变得清晰起来时,它遇到了一点麻烦。

根据企业检索信息,华为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将申请注册“鸿蒙”商标的申请流程状态变更为驳回复审。

2019年5月20日,华为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鸿蒙”商标注册申请,国际上将其划分为42个设计研究类。2020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存在类似商标为由驳回了华为商标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出示了两个引用商标,即2013年2月和2012年4月注册的两个“鸿蒙”商标,这两个商标都注册在42个类别中。

驳回商标注册意味着华为可能无法获得“鸿蒙”商标的使用权。目前最新的状态是在行政诉讼中。如果诉讼失败,最糟糕的结果将是华为手机操作系统可能被迫改名。

鸿蒙系统操作系统即将取得成功,而华为还在为商标注册争论不休,力争拿下42类“鸿蒙”商标的使用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鸿蒙”商标“驳回申请的决定”中,华为提到了三个理由:

两个被引用商标持有人没有实际应用,两家公司至少连续三年未使用相关商标。根据法律规范,他们申请的商标将很快被撤销,这不会与华为形成权利障碍

华为申请的“鸿蒙商标”在构成要素和整体视觉效果上与前两者不同,可以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

“鸿蒙”是一个有着民族声音和喜爱的品牌,有着不可动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与华为有着密不可分的紧密而稳定的对应关系即使最终的结果是商标共存,也不会引起大众的混淆和误解。

华为提到了“商标共存”这个词。商标共存是指商标冲突双方在复审被驳回或驳回后,在行政诉讼阶段签订商标共存协议并经商标评审委员会或法院核准后,可以合法共存。商标共存应该是华为赢得“鸿蒙”商标的最后手段。在此之前,肯定会全力以赴,据理力争。

好消息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生产的两个被引用商标正在进行撤销审查,另一个已经完成撤销审查。最终谁能获得“鸿蒙”的42种商标,就看他们能否拿出自己的使用证据。

华为是一家在研发方面不遗余力的科技公司。除了早年对麒麟芯片的布局,在操作系统上也有自己的“B计划”。华为消费业务CEO 余承东,曾介绍,华为从2012年开始就在规划自己的操作系统“鸿蒙”。当时的操作系统项目可能还没有正式命名为“鸿蒙”,否则“鸿蒙”的商标注册可以在其规划的时候进行,不需要经历这样的波折。至于华为手机操作系统被迫改名,就不用担心了。华为更有可能赢得“鸿蒙”商标,即使不能,商标共存方案也可以讨论。

文,叔叔,科技发烧友,作家,伪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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